自醉驾入刑以来,为逃避法律惩处而采取血样掉包的案例不时出现。事实上,要想将血样调包,无非是两种途径,一种是在送检途中被调包;另一种是在血液储藏室进行调包,防止“血样掉包”,把好这两道关是关键。

        规范血样送检流程,是有效防止“血样掉包”的重要环节。一是由两名交警将酒驾人员送到医院检验科抽血窗口,经两名交警确认其为酒驾人员,检验科人员在抽血前与交警及抽血人员当场核对姓名,性别,年龄,检查项目,采样管条码号,防止警察与当事人串通“一手遮天”;二是在抽取血样时,要抽取两份血样,一份送检,一份备案,其中备案的血样用作涉案人员在审案过程中提出异议时再进行DAN比对和再进行酒精检测等;三是在抽血样的整个过程中,由交警至少拍摄三张照片,第一张拍摄在抽血前空的采血管条码号和采血管上姓名,第二张拍摄抽血过程中采血管及被抽血人的照片,要求同时拍到采血部位、采血管条码与被抽血人面部,第三张拍摄抽血后的采血管,要求采血管条码号和采血管上姓名与第一张照片一致;四是抽血结束后,由交警、酒驾人员、医院检验科采血人员三方在酒精检测申请单上签字确认,并按手印;五是建立完备的投诉机制,畅通投诉渠道,使血样的采集和检测在阳光下进行。

        加强法治教育,增强医务人员法制意识是有效防止“血样掉包”的关键。有些医护人员为了帮助亲朋好友或者是在亲朋好友的求助下“抹不开面子”,于是利用职务之便将血样在送检途中被调包,殊不知,医护人员这种帮助醉驾者掉包检测血样,使嫌疑人逃避法律责任,构成帮助毁灭、伪造证据的行为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三百零七条之规定,将被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。因此,要定期对医护人员进行法制培训与教育,做好宣传工作,做好警示教育,把“血样掉包”掐死在摇篮里。(中共玉溪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官网:花仙子)